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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8/30

浏览次数:

37105



项目名称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心大道201

联系人

廖世荣

项目简介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同兴大道201号,生产规模:铁路货车新造轴承生产线2条,年产量24万套。铁路货车大修轴承生产线2条,年产量18万套。铁路货车一般检修轴承生产线1条,年产量20万套。城市轨道(高铁/地铁)新造轴承生产线1条,年产量10万套。城市轨道(高铁/地铁)检修轴承生产线1条,年产量3万套。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工作内容

姓名

职称

个人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邱乐平

主任医师

A01(P)15101422

报告编制人

李霞

工程师

川职(评)20210004

检测人员

李霞

工程师

川安卫乙构培字第1091

吴玺

工程师

川安卫乙构培字第1092

杜秋霞

副主任医师

A01(J)13100654

储卫忠

副主任医师

A01(J)13100651

报告校核人

高尚

助理研究员

/

报告审核人

沈月华

主任医师

A01(P)12200058

报告签发人

蒋恩霏

副主任医师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调查:20231-2023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廖世荣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危害因素名称

岗位数(个)

检测点数(个)

总数

超标数

合格率

总数

超标数

合格率

噪声

37

17

54%

87

32

-

粉尘

1

1

0

3

3

0

一氧化碳

3

0

100%

12

0

100%

甲醇

1

0

100%

9

0

100%

磷酸

2

0

100%

18

0

100%

氢氧化钠

-

-

-

9

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体布局

基本符合

未按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

选用的部分生产设备噪声较高。

建筑卫生学

基本符合

4号厂房锻造车间办公室照度值不符合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

部分符合

噪声、氧化铝粉尘存在超标岗位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未见防护设施检维修记录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体检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全覆盖,未见复查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耳塞发放较少,存在噪声超标岗位未配置

辅助用室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职业健康监护未一人一档

职业病危害告知

部分符合

工作场所设置的告知卡、警示标识的种类及数量不足,未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未见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培训记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基本符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年度更新,

该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应分类存档,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应一人一档;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经费的投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年度更新;及时补充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

2.工程防护 建议在喷砂房喷砂机设置密闭防尘罩,并连接至除尘器。

3.个体防护 为噪声作业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接触毒物岗位(磷化工、清洗工)配备防毒口罩,接触红外线岗位(热处理工、退火工、锻造工)配备护目镜,加强个人防护管理,要求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个人防护用品处于正常使用状况。

4.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结合企业实际,编制职业卫生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专项预案应涉及以下因素:甲醇中毒、高温中暑,并定期开展急演练。

5.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要求,组织接害员工到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单位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时、离岗时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6.定期检测  该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建议用人单位在高温季节(789月)来临时,开展工作场所高温检测。

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该用人单位锻造车间办公室增加照明以满足要求;用人单位1号、3号厂房盥洗设施不满足使用人数要求,应按每个水龙头使用人数20-30人的标准增加盥洗水龙头。

8.警示标识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并参照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公告栏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评价机构具有法定资质;报告书内容、格式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评价规范》的要求;评价方法、引用的法律、法规适当;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准

确;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合理。

二、用人单位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开展了部分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三、专家意见

()报告书

1、完善清洗、渗碳和磁粉探伤生产工艺分析及危害因素识别;细化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原因分析;

2、细化车间建筑卫生学通风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

()用人单位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2、改进喷砂机除尘设施,即使清理车间积尘,规范设置高温作业人员休息室;

3、合理设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避免不同工序相互影响;制定并落实职

工听力保护制度;

4、按照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工作;

5、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和公告栏,完善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

告知;

6、规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使用监管;

7、按要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四、评审结论

同意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并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书。

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按照报告书建议及专家组意见对现场进行整改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存档备查。

影像资料

                           

 


联系电话

028-85580303

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