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202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是多少?新增经费如何使用?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哪些内容?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相关工作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增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
三、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2022年,继续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制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评价和项目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群众感受度。同时要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重点工作。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三是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四是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
四、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一是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二是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强化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三是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并保持动态更新,对未经历过聚集性疫情实战处置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内均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的全流程和全要素演练。同时,为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方面要求各地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医师培养、配备力度,原则上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要率先配齐公共卫生医师;另一方面,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五、“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在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等。
在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方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精神,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等。
六、与往年相比,绩效评价有哪些变化?
2022年,为落实新修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探索将国家复评与地方初评结果的一致性纳入绩效评价。试点通过“三评三查”将日常绩效评价与随机工作核查相结合,具体包括地方自评、交叉互评、国家复评和区域普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其中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通过电话调查、飞行检查、远程抽查等形式开展,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