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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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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5

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简称:监审处)
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二)在中心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承担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检查和受理中心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各类监察对象违纪违规的案件;

(五)做好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六)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员遵守和维护党纪的自觉性;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规,制订中心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八)负责落实对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九)协助中心工作问责制的执行落实;

(十)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陶红宇  联系电话:028 85587273

联系电话

028-85580303

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