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接受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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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1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评价(考核)的通知》(卫项管便函〔2018〕28号)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考核组一行8人于2018年4月15-18日,对四川省2017年度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按照国家考核方案要求,省指导中心、省疾控中心健教所和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作为项目省级执行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和新津县作为评价县区接受了考核。

      4月15日下午,在省疾控中心举行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考核汇报会”。省卫生计生委及其相关处室、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指导中心及其相关成员单位、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省精神医学中心、省计生卫生宣教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成都市卫生计生委、郫都区和新津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马步钢代表四川省向国家考核组进行了项目工作汇报。随后,国家考核组对省级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


      4月16-17日,国家考核组分别对新津县及五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郫都区及红光镇卫生院,进行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效果等内容的现场考核。

      4月18日下午,“四川省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绩效考核情况通报会”在金河宾馆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及其相关处室、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指导中心及其相关成员单位、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省精神医学中心、省计生卫生宣教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成都市卫生计生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指导中心;郫都区和新津县政府领导、卫生计生局、财政局、指导中心及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国家考核组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考核情况,总结了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和亮点,指出了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今后工作建议和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卫司正司级专员聂春雷既充分肯定了四川省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取得的成绩,又希望四川省认真梳理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罗良娟代表四川发言,要求四川省和成都市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运用考核结果,重点指导,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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