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 |
[ 发布日期:2021-3-9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1019 ] |
各参选单位: 我中心因工作需要,需购买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设施设备消毒灭菌效果的检测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参选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其授权认可范围内应包括消毒、灭菌效果验证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认可范围文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预算:16.5万元(含人员差旅费、税费等)。 三、项目需求 (一)检测依据 1、《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2、《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RB/T199-2015 3、CNAS-CL05-A002:2020《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4、GB 30864-2014《呼吸防护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二)工作内容 消毒、灭菌效果检测项目:
四、检测时间及成果提交 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五、比选方式:综合评审法:其中价格占20%,服务需求占30%,履约能力及其他商务占50%。 六、材料报送要求: 参选单位将比选文件(含报价函、资质材料、服务方案及完成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三级)及其关键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的经历,并且出具的检测报告顺利通过了CNAS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业绩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盖单位鲜章密封后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10:30前交至(或邮寄)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中学路6号)行政楼510室监审处谢老师处,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项目咨询:李老师:18981958107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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