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增补挂网阳光采购
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
根据省疾控局和省医保局要求,我省新冠病毒疫苗增补采购工作将参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职责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经报请省疾控局同意,按照工作流程,目前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增补挂网阳光采购资质审核工作。现就新冠病毒疫苗基础信息资质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审核对象
按照《关于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196号)的报名对象,详见新冠病毒疫苗增补产品及企业报名信息(附件1)。
二、提交资质要求
(一)内容要求
详见基础信息资质材料内容要求(附件2)
(二)格式要求
1.企业根据报名信息情况,填写《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表》(附件3),A4纸打印,内容较多可正反双面打印。
2.基础信息资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打印,分为企业册和产品册,根据非免疫规划疫苗资质材料格式模板(附件4)的内容和顺序要求,使用10孔装订夹条(建议资料页数在30页以下使用规格:3mm;31~100页使用规格:10mm;101页以上资料使用规格:17.5mm,请适当预留补充资料添加空间)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按照附件5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其中所有外文资料均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三)递交要求
1.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表(附件3)加盖企业鲜章单独递交。
2.企业册和产品册分别密封递交,待专家审核时,当场拆封。
三、资质材料递交时间与地点
(一)资质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18-2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B栋7楼大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三)联系人:秦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86751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注册批件的同一品规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递交资质材料。
(二)其他相关事项请企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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