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四川省疾控中心小型基建、房屋类零星维修项目协议供应商的遴选公告
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拟遴选1家四川省疾控中心小型基建、房屋类零星维修项目协议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4参选供应商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资质及以上。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中选后,严禁分包、转包。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0元,最高限价0元。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是否进口 |
1 | 四川省疾控中心小型基建、房屋类零星维修项目协议供应商遴选 | 1 | 家 | 0 | 0 | 否 |
*三、项目要求
(一)有确定的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相关人员,需24小时待命,接受中心随时下达的维修服务任务。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相关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换,如需更换人员,须经中心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二)接到维修需要通知后,服务项目管理人员或联络员应及时到场,勘探现场、制定维修方案、合理报价,待审批同意后,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三) 接到维修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选派并管理好维修人员,确保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维修服务过程中,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四)维修任务中有特种作业及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作时,成交供应商须派选持有相关资格证件专业人员完成,成交供应商对其安全负责。
(五)维修所涉及到的建筑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0)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六) 维修任务涉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任务必须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等相关要求,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七)维修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须及时清运。
(八)维修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避免给中心职工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和造成安全隐患。
(九) 服务维修费用据实结算。服务项目管理人员或联络员接到维修要求的报价包括维修费、服务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建渣清运费等全部费用。
(十)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抢险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按照中心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一)供应商投标时需根据采购明施工管理体系方案、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方案、环保和文明措施方案。(注:在投标时,供应商须按该条要求逐项提供以上内容)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采用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二)服务地点:为四川省疾控中心本部(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及卫生监测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岐黄一路1669号)。
(三)付款方式:
根据具体实施的项目情况付款。每次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当次价款。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注:在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注:*号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在响应文件做出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不满足则视为参选无效。
五、评选标准:综合评分法(附后)。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谢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23日
评选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人员配置 | 10分 | 投标人响应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设定专门固定的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得10分;只设定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联络员,得5分;不响应要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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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修响应 时间 | 10分 | 接到维修要求或任务后,能确保1小时内,快速响应、勘查现场的,得10分;能确保1小时到2小时之内快速响应、勘查现场的,得8分;2小时到1天内,才能较快响应、勘查现场的,得5分;1天后,才能响应、勘查现场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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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方案 | 50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与技术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职责分工;(3)进度保障措施;(4)技术保障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1)安全文明管理体系;(2)安全文明教育及培训计划;(3)安全文明技术措施;(4)安全应急预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1)质量控制目标;(2)质量保证体系;(3)质量管理具体措施;(4)质量保修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保和文明措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1)环境保护措施;(2)卫生保护措施;(3)污染防尘措施;(4)防噪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 |
4 | 质量保修 | 15分 | 承诺维修后保修三年及以上的,得15分;承诺维修后保修两年的,得10分;承诺维修后保修一年的,得5分;没有维修质量保修承诺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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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及履约能力 | 15分 |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每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