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详情
咨询情况 | |||
咨询标题 | 想咨询 一下 川疾发〔2021〕73号文件内容是否有效 | ||
咨询内容 | 新生儿出生时,被医院告知,依据川疾发〔2021〕73号文件内容,可以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本人购买了此保险,想咨询下目前这个文件还有效吗,有无最新的政策内容变更呢 | ||
提交时间 | 2025-03-12 16:51 | 咨询进度 | 已回复 |
处理情况 | |||
回复人 | 免规所专家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等要求,自2020年起,四川省实施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政府为每一名免疫规划疫苗受种者购买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儿童监护人可知情、自愿、自费为受种者购买补充保险,以提高补偿水平。川疾发〔2021〕73号文件仍然有效。 | ||
回复时间 |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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